保护生态环境

  《关于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我市生态环境的议案》是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大会议案,该议案的办理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首次编制了办理议案工作简报。记者昨天从该简报获悉,我市拟在原有法规规章基础上,再制定4部法规、规章,保护深圳生态环境。

  取土应缴纳取土资源费

  据了解,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目前正加紧制定《深圳市采石取土管理办法》,主要包括规范采石与取土两大方面。在采矿权方面,办法对采矿权的有偿取得方式、取得程序、取得条件、合同的签订、采矿权的登记、采矿权的处分等进行了规定,并特别要求对采矿权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取土方面,办法规定取土应缴纳取土资源费,从而通过经济杠杆对取土规模加以控制。

  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恢复生态环境清理整顿采石取土的决定》将采石取土场区分为禁采区内的采石取土场和限采区内的采石取土场,并对不同类型的采石取土场提出了不同的清理和整治复绿措施。

  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划定

  市规划局制定的《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已送市政府审批。根据该规定,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土地包括一级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及郊野公园;坡度大于25%的山地以及特区内海拔超过50米、特区外海拔超过80米的高地;主要河流及湿地;维护生态及城市结构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绿地。根据规定,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禁止毁林种果、开垦烧荒、乱砍乱伐以及其它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活动;禁止新建居住、工业、仓储、商业等与生态保护严重不符的建设项目。如确需在其范围内安排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市政设施、休闲旅游等建设项目,必须对环境功能影响重大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及规划选址论证。而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合法的已建项目,不得擅自进行拆建、改建和扩建。

  土地储备建立出入库制度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已完成送审稿的《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我市土地储备坚持统一储备、统一管理原则,土地储备机构将通过建立出入库制度,对储备土地进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对在储备土地上发生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乱砍滥伐、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将被及时制止和查处。

2018年12月22日 14:40
浏览量:0
收藏

新闻动态

NEWS

0451-86241336

咨询服务热线:

 扫一扫关注我们